各市平安辦、建委(建設局):
為深入貫徹省委關于“除險保安”部署要求,構建建筑施工“大平安”機制,根據《關于在全省深入開展系列平安建設的指導意見》(浙平安〔2021〕2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電〔2022〕19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深入開展“平安工地”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平安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緊緊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題主線,緊扣“除險保安”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工地”建設為重點,強化基層基礎,注重系統治理,壓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完善平安工地建設機制,合力筑牢建筑施工“大平安”防線,營造建筑業平安和諧穩定的良好氛圍,為在高質量發展中實現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現代化先行、高水平建成平安中國示范區作出更大貢獻。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底,全省所有房屋市政工程都開展“平安工地”建設,初步形成“平安工地”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機制,實現“應建盡建”。到2025年底,“平安工地”建設氛圍濃厚,建設標準、考核機制健全,每年選樹一批“優秀平安工地”,打造出系列平安建設“住建樣板”,實現“應建盡建、每建平安”。
三、建設內容
(一)加強質量管理。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落實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夯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推進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持續開展住宅工程常見質量問題等專項整治,推行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積極化解各類工程質量投訴,不發生因工程質量問題投訴而引起的群體性上訪事件。
(二)加強安全生產。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要求,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全面實施現場施工管理流程程序化、場容場貌秩序化和防護措施標準化。健全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加強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重點環節安全監管。加強“三類人員”、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加強建筑工地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加強預報預警、應急響應,積極參與應急救援。按照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各項安全生產防護,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三)加強文明施工。堅持文明施工,改善施工現場環境衛生,落實封閉式圍擋施工,出入口、場內主要通道、加工場地及材料堆放區域采取混凝土硬化處理等舉措,材料堆放合理、有序,現場標牌統一、清晰,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不出現場容場貌“臟、亂、差”現象。推進“浙里建”(浙里工程建設現場管控)應用,采集或上傳的數據質量符合要求,提升“智慧工地”建設質量。
(四)加強環境保護。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加強施工揚塵污染環境治理,落實工地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100%”揚塵防控舉措??刂剖┕ぴ肼?,無特殊情況夜間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染污的施工作業??刂乒さ毓馕廴?,采取限時施工、遮光等避免或減少施工過程中光污染。不發生因施工造成揚塵污染、噪聲、光污染等引起的居民集中投訴事件。
(五)加強權益保障。規范企業用工制度,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不發生因拖欠民工工資引發的上訪或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事件。改善作業和生活環境,加強建筑工人施工現場勞動保護,完善工地宿舍、食堂、浴室等標準化建設和管理。加強民工學校建設,定期開展培訓教育,增強民工技能水平和維權保障意識。開展應急救護常識教育,配備現場急救人員和日常急救器材。
(六)加強食品衛生。嚴格執行有關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工地人員飲食、飲水、個人衛生和宿舍衛生管理,加強清掃、消毒和通風,確保工地環境衛生安全。工地食堂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并嚴格執行衛生防疫規定,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
(七)加強治安防范。落實社會治安綜合管理責任制度,建立治安保衛、門衛值班、宿舍管理等制度,嚴防盜竊、斗毆、賭博等事件發生,不發生群體性斗毆事件。開展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宣傳,關心民工日常生活,及時發現和消除有可能涉及不穩定因素思想動態。
(八)加強疫情防控。堅決落實中央疫情防控方針政策,建立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體系,落實建設、施工、監理參建各方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明確疫情防控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建立應急預案。加強健康監測和人員篩查, 建立“一人一檔”制度,定期開展核酸檢測,做好施工現場環境清潔消毒,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及時妥善處置涉疫情況,堅決防止施工現場疫情擴散傳播。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捌桨补さ亍苯ㄔO是全省“十大平安建設”之一,是高質量推進平安浙江建設、高水平建成平安中國示范區的重要內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平安辦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工作協同,健全工作機制,把“平安工地”建設納入到日常工作考核中,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圍。
(二)突出系統建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把“平安工地”建設與質量安全標準化三年行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等工作結合起來,與“標化工地”、“紅色工地”、“智慧工地”建設結合起來,加強工作統籌,建立聯建聯創機制,系統推進“平安工地”建設。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平安工地”監督檢查納入質量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平安暗訪活動等工作中,堅持檢查與指導相結合,明察與暗訪相結合,及時發現并消除建設工地各類風險隱患,及時晾曬影響“平安工地”建設的重大風險、問題隱患、事故苗頭以及工作中的短板弱項,完善建筑施工“大平安”機制。
(四)健全考核機制。廣大建筑業企業要積極開展“平安工地”建設,對照《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平安工地”建設指南》,定期開展自查自評。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指導推進本轄區“平安工地”建設,加強檢查考核,選樹推薦“優秀平安工地”。省建設廳、省平安辦在縣(市、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考核推薦的基礎上,擇優公布年度“優秀平安工地”,并作為良好信息記錄企業信用檔案。對推進“平安工地”工作有成效的市縣,將予以表揚。在監督檢查或明查暗訪中發現不再符合“優秀平安工地”要求的,將予以撤銷并通報。
(五)注重總結宣傳。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示范引領,及時總結經驗做法,每年底總結上報“平安工地”建設情況。要加強宣傳報道,選樹典型案例,營造建設氛圍,不斷提升“平安工地”建設水平。
中共浙江省委建設平安浙江領導小組辦公室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7月20日